3月12日,记者从修水县公安局获悉,近日,修水一男子在交警辅警执勤中不仅不听劝阻,还辱骂执勤人员、并用强光电筒殴打辅警甚至驾车将辅警拖行十几米。案发后,修水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介入案件调查,并依法将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徐某刑事拘留,2月28日,修水县检察院对徐某批准逮捕。

  1月3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徐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由修水县向阳骨科医院向修水县妇幼保健医院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到宁红大道欢乐海岸时,徐某准备左拐进入欢乐海岸内的大润发商场。当时正处于车辆通行高峰期,如果此时车辆左拐会造成拥堵,正在马路中间一名执勤辅警见后,立即上前用手势示意其直行不要左拐。徐某无视辅警指挥示意,继续左拐。见状,该名辅警立即上前进行阻止,但徐某不听劝阻,还对辅警进行辱骂并强行继续左拐。

  左拐过程中,徐某驾驶的车辆前轮压到辅警的脚,并企图驾车逃跑。该辅警立即抓住徐某的方向盘要求其停车。徐某不顾一切、加速强行离开,将辅警拖行了十几米远。拖行过程中,徐某用拳头殴打和强光电棍电击辅警面部,直至增援的民警赶到才被控制住。

  据了解,事发后,民警将徐某带至宁州派出所接受调查。2月28日,修水县检察院对徐某批准逮捕。目前,该名辅警的伤情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