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重庆女子杨某在2011年从福建打工回来和丈夫贺某认识的,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就快速闪婚了。结婚后的第二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在婚前他们就经常吵架。贺某有一次想抱女儿一下,杨某就说:平时也没有见你怎么带孩子,现在想起抱女儿了。

  说完当时就被贺某按在地上暴打,而杨琳怀里还抱着6个月大的女儿。最过分的就是贺某有一次打完杨琳把她绑在摩托车后面拖拽,几百米以后杨某遍体鳞伤。在杨某姐姐面前贺某依然敢对她家暴:那次姐姐来家里玩,杨某和贺某因为一些琐事吵架了,贺某抓起杨某的头往地上猛撞,顺手拿起脸盆砸她的头部,最后面部淤青浑身发抖的杨某在姐姐的帮助下去了医院。

  结婚6年来杨家人知道的家暴就有6次,不知道的还不知道有多少。而这期间贺某给杨某写过保证书,可是没有多久又开始家暴了。这样的婚姻生活她已经受够了,在一次被贺某暴打以后产生了离婚的想法,遭到了贺某的反对,他说打死你你都是我的人。4月19号晚上,重庆巫溪县滨圆国际小区11号楼的房间里传出了撕裂般的吼声,以后我不跟你过了,我要离婚。没有多久年仅27岁的杨某香消玉损了,从自己阳台跳了下去当场身亡。

  据杨某的妈妈回忆:贺某打电话给我说要把我女儿打死。感觉要出事的杨某妈妈赶紧把电话拨过去,贺某已经关机了。出事的当天晚上11点,在江苏打工的杨某姐姐接到妹妹同小区的朋友短信:你妹出事了。开始以为妹妹又被妹夫打了,谁知道妹妹这么想不开,现在留下一个5岁的孩子可怎么办呀。出事以后邻居们反映这个贺某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对妻子拳打脚踢,大家去劝架都被贺某骂回去了,都不知道这姑娘怎么忍受这6年的生活的。

  一个人如果长期受到家暴可以寻求家人和街道居委会的帮助,如果丈夫多次不改只能通过法律离婚解决。不管怎么样生命是宝贵的,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孩子想想,这样有家暴的男人孩子跟着他也不会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开始新的生活。生命可贵,不能自私地了结。你们对于家暴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