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上20时许,湖北高速交警下陆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大冶收费站执勤,对一辆白色小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称,自己驾驶证没有带。

  正当民警用公安网对其信息进行查询时,他突然向民警求情,说放他一马。司机慌张的神情引起了民警的警惕,通过查询,司机邓某2001年获得三轮汽车驾驶证,也就是C4证,根本不具备驾驶小轿车的资格。

  现场民警纳闷,既然C4证都考了,为什么不再考个小轿车的证件呢?

  原来邓某十几年前就拿到了C4D的证件,他说当时不需要考科目一,现在驾考难了,他想考个小车的驾照可是科目一做了之后,做了好多次都没有过就放弃了。

  最终民警对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法律教育,并依法对其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12分。邓某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表示会尽快去加强学习,考取驾照。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拒赔;同时,不同的车型,在车辆长度、操作方法上,有很大不同。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型,缺乏该车型的系统训练,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继而引发交通事故,既害己又害人。

  科目一的笔试是理论知识包括安全常识、法律常识、机动车安全使用和其他安全知识。为了大家都能安全行车,学习理论知识不能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