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10元钱的差价,大余一男子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竟冒着生命危险在做这种生意,结果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近日,大余县公安局快速查处
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当场查获液化气19罐
查扣车辆1部,行政拘留1人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日前
大余县多部门在南安镇农贸市场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
一辆越野车驶入农贸市场
交警上前检查时
一股液化气的味道从车厢内涌出
民警发现车尾部堆满19个灌满的液化气罐
联合执法组当即对该车予以扣押并安全转移
经查
该车驾驶员幸某为赚取10元每瓶的差价
从323国道附近非法运输液化气至大余县城倒卖
幸某运输液化气并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
更没有押运员和运输危险品资格证书
属于违规运载危险物品行为
目前
违法人员幸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液化气罐属危险化学物品
其道路交通运输行为应通过专业的车辆
并由具有资质的驾驶员来操作
请司机勿心存侥幸从事非法运输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
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共同为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努力!
来源: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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