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人在微博报料称“警号070549和警号GZ0419两位交警用言语攻击路人,蛮不讲理的辱骂作为人民,我们必须曝光下来”

什么?交警蜀黍语言攻击?交警蜀黍蛮不讲理辱骂?

然而
事实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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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18时,正值交通繁忙的晚高峰期间,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的民、辅警如往常一样,在文明大道东阳山路路口全力疏导交通。当时,因许某驾驶的电动车,在停车等待时,挡住了右转车道,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右转。于是,执勤交警上前告知许某,要求其将车辆挪开,不要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许某却以“交警说话声音大,态度凶,语言粗暴”为由,竟然在马路上拨打110报警!

执法记录仪截图此时,路口绿灯亮起,许某陷于滚滚车流之中,继续向110“控诉”交警的“罪行”。执勤交警要求许某挪至路旁,许某拒不配合挪车,并质疑交警身份“你是交警吗?这个警号我也可以随便做一个。”为了防止事态的发展,交警并未与许某逞口舌之辩。于是,民警强制将电动车移至路旁,并要求许某也移位到不妨碍交通的位置。谁知,许某一把坐在马路中间,当众撒泼耍赖,还大声哭诉“交警蛮不讲理,无故把我的电动车扣留,还推我一把,弄伤了我的脚。”

执法记录仪截图民警大声告诉许某:“我没有动你,全程执法录像!”民警对许某再三警告,请许某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妨碍正常的交通秩序。经过民警的努力劝说,许某终于移步到人行道上。在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许某竟然当众对着民警说了一句:“公务员都不要脸”!
看到这里晚妹不禁发出五连问:声音大就是态度凶?大马路上是你打电话的地儿?高峰期坐在马路中间,你还有理了?叫你挪车怎么就变成非法扣车了?颠倒黑白、歪曲事实,你以为群众看不见真相吗?公道自在人心
交警的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公务员也不是你想骂就骂的!

承担着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他们要经受太阳的“烤验”
要接受风雨的“洗礼”
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他们都不是你想骂就能骂想污蔑就能污蔑的警察的权威容不得你侵犯!法律链接
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以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拒绝接受民警检查、盘问,不听劝阻的;
2.拉扯、推搡、辱骂、恐吓、拦截、追逐、围攻执法民警,或者向执法民警泼洒污物的;
3.扣留、污损、毁坏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使用的装备、设备、公务标志、证件等物品的;
4.当场隐匿、毁坏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
5.纠集、煽动他人拒绝或者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
6.以其他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以诽谤罪论处。

警威不可辱,警权不可欺!
任何形式的公然侮辱,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章贡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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