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做生意想的是赚钱,但最近江西一店铺店不开了,想卖掉东西赚点钱,结果却反而亏了9万,是怎么回事?

  10月23日,吉安市青原区一修车店铺发生火灾,现场火势较大,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0000元。

  经调查,事发时该修车店因店面到期,老板梁某将店内钢架梁卖给了回收材料的个体老板张某。张某在未取得气焊特种作业证、未落实消防安全现场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气焊切割作业,火花掉落在周边报纸及泡沫上引发火灾。

  鉴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10月30日,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依法给予梁某、张某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事故缘于麻痹

  安全来自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