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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官来到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丽景路被执行人熊某的户口所在地,可是开门的却不是被执行人本人。原来眼前这位是被执行人熊某的一婚前妻,而这个案子的申请执行人是他的二婚前妻李某。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郑贵阳解释该案说:“当时(和二婚前妻李某)离婚的时候,他们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笔共同债务是8万块钱,离婚的时候判决一人承担4万。”

  据申请人李某介绍,熊某是有能力还钱的。申请执行人李某认为:“他(熊某)那时候借钱说是有一万多块钱一个月嘛,每天他还另外做点什么工程的吧。”

  就在执行法官在寻找被执行人过程中,他的一婚前妻还在试图发短信。这时法官才发现原来被执行人熊某换了手机号,可是等法官再打电话过去,对方已经不接了。

  这时,被执行人一婚前妻还一直在为前夫熊某辩解。被执行人一婚前妻表示说:“他(熊某)说他们是真感情,我说真感情就真感情,哪知道他们领了结婚证,后来就产生这么多矛盾。”

  面对熊某这种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将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