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疫情相关信息容易引发高度关注。少数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7日,仙女湖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一起网上传播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当事男子行政拘留。

  1月26日21时许,男子黄某在其一个微信群中发信息称:“听挖(听说)新余那个金盾花园的挂了,而且新余这一例没上报”。经调查核实,此消息系谣言。

  1月27日,警方快速找到并依法传唤了黄某。经询问,黄某承认自己所发的信息属于道听途说,当时一时大意,没有分辨真伪,也没考虑后果,便在高中同学微信群中发了那条信息。经民警教育,黄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十分内疚和后悔。最终,黄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仰天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关于网上流传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消息,大家一定要理性对待,不要轻信甚至转发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非官方信息,谨防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以免造成社会恐慌。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仙女湖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