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湖口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月12日,湖口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经查,王某某(男,72岁,湖口县城山镇人,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收治)1月11日从武汉返回湖口,其多名亲属随后从武汉返回湖口。在乡镇工作人员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排查期间,王某某未如实告知其在武汉的旅居史。1月30日,王某某因发热到城山镇卫生院治疗,诊疗期间,王某某也未如实反映武汉旅居史以及接触史。因病情未见好转,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并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其行为造成多人被隔离观察。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情况、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如实报告自己的病情和接触史、旅居史。同时也欢迎市民对刻意隐瞒确诊患者接触史、未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2-6322246。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湖口县公安局
2020年2月13日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