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家庭和谐,群众反映强烈,对待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章贡警方始终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卖淫窝点藏在柴火间,

  房东也被抓!

  近日,赣江派出所根据线索掌握到,东胜山路藏有一卖淫窝点。3月4日夜晚,民警果断出击,在东胜山路一居民柴火间内抓获4名卖淫嫖娼违法嫌疑人,并依法传唤房东蒋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4名违法嫌疑人对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房东蒋某未尽房东主体管理职责,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4名卖淫嫖娼违法嫌疑人和房东蒋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的处罚。

  公寓成卖淫窝点

  近期,水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公寓有人从事卖淫活动。随后,民警将涉嫌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袁某和两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夏某、张某抓获归案。3月17日,涉嫌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袁某已被移送起诉,违法嫌疑人夏某、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败坏社会风气

  不论藏到哪里

  不管有多隐蔽

  一经发现

  章贡警方将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您发现

  涉黄违法犯罪线索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