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车辆多了,
路面时有拥堵,
“路怒族”也多了起来,
在没有现场管制和摄像头抓拍下,
只能一次次让交通违法者“逍遥法外”,
难道真的对这些人没有任何办法吗?
近日崇仁这位网友
敢于对交通违法行为“亮剑”,
就令不少人拍手叫好。
5月13日,崇仁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在崇仁县县府东路12号附近有一辆农用车在行驶途中压双黄线逆向行驶。
接到举报后,崇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令城区中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车辆赣F608**驾驶员黄某某于2020年5月12日11时54分,在崇仁县县府东路12号附近驾驶机动车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以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黄某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崇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黄某某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行驶记3分、罚款200元;逆向行驶记3分、罚款150元。
特别提醒
举报人不可在开车的时候用手机进行拍摄,可提供行车记录仪视频或可以通过副驾驶的人员来拍摄这个违法行为。在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违法。
来源:崇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