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余文斌报道:来自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的消息,该市一男子因殴打71 岁的老母亲,造成老人伤势达到轻伤二级,被该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4 月,乐平市一名71 岁的老太太向警方电话报案,称其儿子李某在家中无故对其进行殴打。接警后,乐平市公安局立即开展了调查取证,经法医对华姓老太伤情进行鉴定,老人的右侧桡骨远端骨折,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在调查过程中,警方还获悉,李某殴打母亲的行为早有先例,早在2018 年,李某就因殴打母亲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令人愤怒的是,失去人身自由18 个月的李某在服刑期间并没有悔改,而是带着对母亲的怨恨出狱。2020 年4 月,出狱后不久的他又故伎重演,再度对已经71 岁的母亲进行殴打。

  因为此次李某的伤害行为造成了其母亲伤势达到轻伤二级,警方介入后迅速将其抓捕归案。而李某归案后,竟然以“ 打娘打姐妹都不归公家管,不要政府解决,这是我家的事,归家法管,不归国法管” 为由试图为自己开脱。

  乐平市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性质恶劣,且在原刑罚刑满释放5 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有较大社会危险性,遂决定依法批准公安机关对其实施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