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51岁的抚州市资溪县长兴村李长生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5月13日5时46分,
李长生永远闭上了眼睛,
家属在悲痛中无偿捐献其器官,
帮助3人重获新生。
今年51岁的李长生,平时在大觉山做油漆工求生。4月11日晚,他骑车回家路上撞上了电线杆子,造成重型颅脑损伤,随即被急诊送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入院当天,他在接受脑清创缝合手术后在ICU住院治疗,持续处于深昏迷状态。经过医生近32天的抢救,最终被诊断为脑死亡,全家人陷入悲痛中。 5月12日,
深明大义的妻子邓香兰
提出捐献丈夫的全部器官。
她说,“能救活别人当然就最好,我们不想失去最亲最爱的人,别人肯定也不想失去最亲最爱的人。埋到土里失去意义,捐献给别人,能救活别人,那最好了。”
在与家人们商量后,
家属都同意将其器官捐献出来。
随后,他们联系了江西省红十字会,
现场办理了器官捐献手续。
5月13日凌晨,李长生病情恶化,经医院全力抢救,也未能挽救其生命。在江西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下,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器官获取专家的帮助下,李长生捐献了一个肝脏两个肾脏。
李长生走了,
却有三名患者接受了
这份生命的礼物;
他的名字将会永远镌刻在
捐献者纪念碑上,
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缅怀,
他的大爱将永留人间。
“近年来,器官捐献的观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捐献的队伍中来,2018年以来,全市实现器官捐献36例。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孔强告诉记者。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更是挽救生命的崇高行为,
李长生虽然走了,
但是他让有限的生命完成了大爱之举,
让生命留下了“最后的馈赠”!
向这个大爱家庭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