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教师是崇高的职业

  然而

  赣州某大学的一名音乐老师

  却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和学生的信任

  骗取艺考生巨额“运作费”

  不仅坑骗家长血汗钱

  还耽误考生高考前途

  案件回顾

  38岁的吴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10月30日被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被逮捕。

  2020年4月,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吴某在担任被害人陈某儿子的声乐培训老师期间,以其能够运作让陈某儿子被西安音乐学院、星海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其中一所学校录取为名,陆续收取了陈某“运作费”65万元。吴某在收到钱款之后随即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

  此外,吴某还以能够帮助运作陈某儿子的江西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名,通过他人账户收取陈某“运作费”4万元,吴某在收到钱款后即用于个人消费和归还个人债务。

  吴某收钱后并无帮忙行为

  并将钱款私吞

  导致陈某儿子未能参加音乐学院的校考

  且事后未将钱款退还

  陈某无奈选择了报警

  法院判决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达6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吴某退赔被害人陈某的损失69万元;

  三、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苹果6S手机二部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被告人吴某对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

  每年的考试季

  也是涉考案件的高发期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家长朋友

  多长点心眼

  “后门”不是那么好走的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谨防上当受骗

  距离艺考还有几个月的时间

  趁着一切都还来得及

  好好加油

  让未来

  有备而来

  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