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套牌车

  被套牌车主肯定恨得牙痒痒

  平白无故多了交通违法不说

  还生怕惹出别的啥事

  2020年9月10日

  信丰公安交管大队

  接到公安部交管局查控指令

  有一辆克隆套牌车赣AY111*

  小型越野车长期活动在信丰

  要求迅速布控查缉

  接到指令后

  该大队迅速通知各中队加大巡查力度

  2020年9月11日08时许

  城区一中队巡逻交警在城东巡检时

  发现温某驾驶该克隆套牌车

  由水东桃江龙城隧道往县城行驶

  行驶至水东桃江龙城隧道出口时

  被执勤交警依法查获

  经查,驾驶员温某是信丰人

  车辆信息与平台原车不符

  温某称车辆系其数月前购买的二手车

  对方提供了行驶证、保险等凭证

  并称车辆属于正常车辆

  只是原车主不能办过户手续

  所以低价转卖

  遂和卖车确认了买卖关系

  从买车至今未发现交通事故

  也不需要办理证件

  所以就没去交管部门核实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温某其构成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

  由于套牌车主在路上行驶极少以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定因素。一经发现套牌现象,对于套牌车主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严重者还要予以刑事处罚,他们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假牌、套牌、假证是违法行为

  危害极大、隐患不小、影响恶劣

  请广大市民拒绝假牌、套牌

  一起共同维护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