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套牌车
被套牌车主肯定恨得牙痒痒
平白无故多了交通违法不说
还生怕惹出别的啥事
2020年9月10日
信丰公安交管大队
接到公安部交管局查控指令
有一辆克隆套牌车赣AY111*
小型越野车长期活动在信丰
要求迅速布控查缉
接到指令后
该大队迅速通知各中队加大巡查力度
2020年9月11日08时许
城区一中队巡逻交警在城东巡检时
发现温某驾驶该克隆套牌车
由水东桃江龙城隧道往县城行驶
行驶至水东桃江龙城隧道出口时
被执勤交警依法查获
经查,驾驶员温某是信丰人
车辆信息与平台原车不符
温某称车辆系其数月前购买的二手车
对方提供了行驶证、保险等凭证
并称车辆属于正常车辆
只是原车主不能办过户手续
所以低价转卖
遂和卖车确认了买卖关系
从买车至今未发现交通事故
也不需要办理证件
所以就没去交管部门核实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温某其构成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
由于套牌车主在路上行驶极少以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定因素。一经发现套牌现象,对于套牌车主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严重者还要予以刑事处罚,他们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假牌、套牌、假证是违法行为
危害极大、隐患不小、影响恶劣
请广大市民拒绝假牌、套牌
一起共同维护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