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们总是喜欢称呼
身边好友为“闺蜜”
然而近几年来
“闺蜜”一词却让人毫无安全感
闺蜜虽多
但“塑料姐妹花”也不在少数
让人不由得感叹一句:防火防盗防“闺蜜”!
近期,一名女子就私自闯入好“闺蜜”家中,盗走财物2万余元。濂溪公安民警锁定嫌犯后,连续蹲守十个小时,将其抓获。
01
财物丢失,竟是“闺蜜”所为
2020年10月下旬,同住在中某娱乐会所宿舍的付某和赵某发现她们所住的房间被人闯入,门锁也没有发现被破坏的痕迹,共被盗财物23000余元。报警后,周岭派出所民警立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很快将嫌疑人锁定为付女士曾经的同居“闺蜜”万某。10月22日,民警发现嫌疑人万某出现在开发区二马路附近,便立即赶往附近蹲守,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蹲守,成功在万某所租住的小区附近将其抓获。
02
防火防盗防“闺蜜”
据嫌疑人万某交代,在2020年1月份,她与付某曾一起在某娱乐会所打工,年纪相仿的她们很快就熟络了起来,还一起居住在会所提供的住处内。
今年8月,万某因个人原因前往浙江打工,一直到10月初才从浙江返回九江。回来后,万某想起原来与付某合住的地方还有自己没来的及拿回的物品,便想返回之前的住处去拿。
在没有和曾经的“闺蜜”付某提前说明的情况下,万某用门边消防箱上的备用钥匙自行开门进屋,在发现屋内没有人之后,万某并没有急于找到自己的物品,在看到沙发上付某和赵某的个人物品和少量现金,一瞬间起了歹念,拿走了付某和赵某价值23000元的物品占为己有。
目前,万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
1、合租室友搬走后,要及时收回房屋钥匙或者更换门锁。
2、家里备用钥匙切勿放在门口的任何位置,以免他人知情后进入。
3、重要财物尽量放在家中较为隐秘处。
来源:浔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