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在线讯(乐公轩)近期,乐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被以“高利息借款”为由骗取钱财。接警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根据受害人叙述,骗取他们存款的嫌疑人是汪某恒。经核实,汪某恒在2016年10月-2019年9月期间,在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乐平市塔前镇岩前村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广泛向社会宣传吸引群众“投资”,并承诺以高额利息为回报。

  借到第一批钱款后,汪某恒每次都按时支付利息,就这样,他取得了周边群众的信任。

  期间,汪某恒陆陆续续非法吸收塔前镇岩前村30余人公众存款共90余万元。直到今年,汪某恒经受不住众多受害人的施压和民警的规劝,于11月19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嫌疑人汪某恒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理性判断,谨慎投资。切莫轻信广告。高收益项目往往需要承担高风险,投资群众需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判断,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多想多问,多思多看。向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请教,不可盲目相信亲朋好友对低风险高收益项目的投资建议,尤其是老年群众在投资前多和子女商议,切勿因高收益的吸引而放松警惕、盲目投资。

  大多数经济犯罪嫌疑人都将资金挪作他用或者挥霍享受,最终能够挽损的部分十分有限。

  来源:乐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