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2020年11月16日,南昌市东湖区墩子塘街道某居民楼内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感情纠纷与女友争执过程中将女友杀害,随后逃窜。2020年11月18日,公安机关在上饶市余干县将张某某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南昌东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