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身负7条人命 劳荣枝案开庭

  “劳荣枝有杀人动机。受害者殷建华极有可能是劳荣枝杀死的。”公诉人说。随后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这些焦点展开辩论。

  12月22日早上九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庭审现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昨日上午九点,劳荣枝被两名法警带着,从左侧门进入法庭。她的穿着和第一天庭审时一样:米色外套,内搭黑色毛衣,深色裤子。脑后梳着低马尾。

  在21日的庭审上,劳荣枝当庭承认自己有罪,但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认可。她坚称自己没有与法子英合谋,更没有参与杀人。她承认在温州、常州和合肥的案件中协助法子英犯案,因为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

  但21日开庭时,公诉人指出,现有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表明,劳荣枝和法子英是共谋作案,每一次作案前都有详细预谋,且二人分工明确。劳荣枝受胁迫的说法存在诸多逻辑矛盾,辩解不成立。

  他们甚至推测最后一起合肥案中劳荣枝亲手杀了人。“劳荣枝有杀人动机。受害者殷建华极有可能是劳荣枝杀死的。”公诉人说。随后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这些焦点展开辩论。

  但劳荣枝依然极力否认所有指控。

  “在没有直接证据指证杀人的情况下,劳荣枝有合理解释,就应该相信她。”劳的辩护律师称,他们只认可劳荣枝犯绑架和抢劫罪。

  辩称“不知道法子英会杀人”

  在第一天的庭审中,劳荣枝自辩:法子英除了经常对她施暴,还以家人的安全胁迫她协助犯案。她虽然极其不愿意,但想不到办法摆脱。因此在温州、常州和合肥三起案件中配合了法子英,但不是“共谋”。

  劳荣枝称,之前几次作案后,法子英都会让她先离开。她后来也问过法子英,那些受害人怎么样了?法子英骗她称都放了。这个说法和当年法子英的供述吻合。

  劳荣枝说,虽然这些年法子英对她不好,控制她不让她离开。她也因被通缉无处可去,一直留在法子英身边,但从没想过他会杀人。

  直到合肥案时,她才第一次见到法子英杀人。当时,他们绑架了殷建华,为了吓唬殷,法子英从外面随机找来小木匠陆中明,把他杀了。

  劳荣枝说,当时她吓坏了。“我就想马上逃跑,如果他把我家人伤害了我也顾不上了。”劳荣枝在庭上回忆,当天晚上,她趁法子英去找殷妻子的时候把东西都收好了。但是法子英没见到人,很快回来了。

  “我太害怕了,以前他试探我,同意分手,我收拾东西他就打我。”劳荣枝说。

  但公诉人在法庭辩论环节提出,劳荣枝应该此前就知道法子英杀人事实的存在。

  公诉人列举证据如下:劳荣枝回忆在南昌绑架熊启义时称,晚上她和法子英一起去熊家抢劫。但当天下午,熊启义已经遇害了。还有当天晚上,劳荣枝曾辩解,她按法子英的要求拿了财物就走了,当时熊的妻女还躺着床上,法子英坐在床边用刀威胁她们。

  公诉人出示的劳荣枝的供述显示,她四次交代,因为怕现场留下指纹,提议法子英放火烧了熊的家,但法子英没理会。

  “如果你不知道熊的妻女已经被杀了,怎么会提议放火?”公诉人反问。劳荣枝称,放火可能是审讯时临时起意说的。

  还有温州案件,劳荣枝曾供述,她劝法子英不要杀害两个女孩。当时,他们绑架两个女孩,逼她们拿钱。“当时我的尖叫声比两个小妹妹还要大。”劳荣枝在庭上供述。这句话也引起了公诉人的注意,“我很好奇,你看到了什么要大声尖叫?”公诉人说。

庭审现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庭审现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胁迫配合还是主动谋划?

  临近中午十二点,公诉人出示四卷刑事照片,需要劳荣枝当庭指认。劳荣枝看得很仔细,但她对大部分照片中的场景没有印象。“因为时间太久,好多问题真的没法回答你,这个没必要撒谎。”劳荣枝说。有些场景她还有印象,但照片和她的记忆并不相符。

  看到犯罪现场照片时,劳荣枝像自言自语:“很残忍,现场很残忍。”看到后面,她肯定地说,这些没有见过。

  不知道看到哪张照片,劳荣枝叫了一声。看到最后一卷,她突然露出要哭的表情,扭过头不敢看,表现得很害怕。最后一页几乎没再抬头看。

  这个举动并没能打动公诉人。他们从劳荣枝自辩观点中找到诸多逻辑矛盾。

  比如劳荣枝说不屑于用抢劫来的钱,但每次作案后她都拿着钱先走;比如她说法子英不人道,又说每天接送她上下班,给她洗衣做饭;还有法子英不让劳荣枝接触别的男人,多说几句话就要打骂,但他允许劳荣枝坐台。

  劳荣枝刚落网时的供述也和在庭上自述有很大出入。他们由此认为,劳荣枝受胁迫的辩解是不成立的。

  在对劳荣枝“明知放任死亡结果”的举证环节,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劳荣枝刚落网时的供词。劳荣枝曾做出过“我已经和他做过几次案了,已经麻木了,是亡命之徒了”、“之前只想做仙人跳搞钱,没想到他搞大了”、“法子英做完后悔了,我觉得他没有男人气概,一点都不敢作敢当”、“我不关心熊的妻女怎么样,只想法子英安全”等供词。

  劳荣枝当庭承认曾作过类似证供。但自辩称,刚落网时有自暴自弃的情绪,连律师都不愿意见,做出这些证供时也是带有情绪的。昨天的庭审期间,她一直低着头哭泣,更加积极为自己辩护,坚称从未想过伤害别人。

  “这二十年,我循规蹈矩,除了炒股没有一件事是错的。我不是这样残忍的人。”劳荣枝在庭上说。

  在小木匠陆中明受害案中,公诉人称,劳荣枝明知法子英要杀人,还协助他买来冰柜藏尸,小木匠死后,她又帮法子英把冰箱从主卧推到次卧。针对这一系列行为,公诉人认为,劳荣枝当时处于共同绑架殷建华的犯罪实施中,杀死小木匠也达到了威胁殷的目的。因此倾向劳荣枝也是主犯之一。

  “1999年7月24日,法子英落网后做了第一份证供,称多人犯案。”公诉人表示,但供述中的多处矛盾很快被警方识破了。四天后,殷建华的尸体和小木匠的尸体被警方发现。公诉人认为,法子英给劳荣枝留了四天时间逃跑,不存在胁迫。

  ▲第一天庭审结束后,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接受媒体采访。王翀鹏程 摄

  殷建华是谁杀的?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认为,劳荣枝没有实施杀人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认可劳荣枝涉嫌绑架和抢劫罪。

  “殷建华到底是谁杀的?不是法子英,劳荣枝有杀人动机。”公诉人依据劳荣枝、法子英的供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在第二轮法庭辩论环节推断,殷建华是死于劳荣枝手下。

  公诉人指出,劳荣枝曾当庭回答:“杀死殷建华的人不是他(法子英)就是我,他没有第三个合作人。”公诉人称,1999年7月29日,法子英的供述三次提到嘱咐劳荣枝杀了殷建华。他曾说,他离开出租屋拿钱时殷建华还活着,交代劳荣枝:“如果十二点我不回来,就是被抓了。你要替我报仇,把他杀掉。”因此公诉人认为,劳荣枝极有可能按照和法子英的约定杀掉了殷建华。

  但后来庭审时,法子英翻供说劳荣枝从未参与杀人。

  公诉人表示,能佐证这些观点的还有殷建华当年给妻子留的字条,字条上写着“一定要和大哥配合好”、“他们已经当着我的面杀了个人”、“约定时间内不回来,他的同伙会让我死得比那个人还快”等语句。

  “‘大哥’就是法子英,‘他们’、‘他的同伙’说明是两个人共同作案。”公诉人分析,“约定时间”和“死得更快”在后来也得到了验证。

  “字条的时间印证,法子英被抓当天早上殷建华是活着的。法子英和劳荣枝约定12点不回来就杀人,当天中午11:30法子英被抓了,劳荣枝有杀人动机。”公诉人称。“殷建华被铁丝勒死,确实比被捅了二十多刀的陆中明死得更快。” 还有后来,法子英曾问他的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公诉人认为这说明他不知道殷建华是不是死了。

  但劳荣枝坚持说,法子英被抓的前一晚,她因为见到他杀人,太害怕,已经逃走了。

  “现有证据证明劳荣枝杀人可能性极大,但仍缺本人供述。”公诉人称。

  这些观点遭到了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的否认。辩护律师称,因为当年的作案工具铁笼、老虎钳现在下落不明,只有照片,不能进行检验,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劳荣枝杀人。

  “‘极有可能’说明公诉人也不确定。”辩护律师说,“在没有直接证据指证杀人的情况下,劳荣枝有合理解释,就应该相信她。”辩护律师称。

  下午5:20左右,最后陈述环节,劳荣枝站起来,哭着开始念事先写好的讲话稿。讲话稿上的大致内容劳荣枝在这两天的庭审中重复过多次:当年年少无知,又受到法子英胁迫,不敢反抗,错过了投案自首的机会。她对不起受害者家属,对不起家人,前几年患了宫颈癌,想融入社会,但没有身份证,每天生活在恐惧中……

  “希望法庭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劳荣枝说。

  而受害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法律严惩劳荣枝。下午五点半左右,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另行择期宣判。(记者 王翀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