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铅山县区域内天旱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偏高,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特发布森林火险橙色(II级)预警。然而,总有一些人在山林田间作业时抱着侥幸心理,对政府发出的警示置若罔闻,因一时疏忽酿成森林火灾。
近期,铅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连续侦破两起森林火灾案件,对野外用火人员敲响了警钟,为今年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下好先行棋、打好主动仗。
1月14日中午12时许,铅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仙人寨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警令:铅山县湖坊镇河西村“七宝寺”山场突发森林大火。森林分局立即指派民警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灭火和开展调查。当地乡镇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县应急部门报告,虽然组织了近千名干部群众开展扑灭火工作,但是由于火灾山场山高林密,火点范围广,加上当天风力较大,火借风势迅速蔓延,经过近8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直到20时许才将大火完全扑灭,鉴定部门初步估算这场森林大火过火总面积高达500余亩。

由于案发地点在偏僻的山野,人迹罕至,经过分局民警不懈努力,在1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林抓获,该案成功告破。经查,案发当日梁某林到案发山场砍柴,在休息的间隙将未燃尽的烟头弹入路边的芦苇丛中,不慎将大火点燃,看到熊熊燃起的大火,措手无策的梁某林仓皇逃离现场,直至被抓获归案。

无独有偶,1月15日17时,铅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县局虹桥派出所转警称,铅山县虹桥乡虹桥村“杨丝垅”山场发生森林火灾,接警后分局民警迅速出警配合虹桥乡的乡村干部群众合力将大火扑灭。经查,涉案嫌疑人孔某财当日在自家旱地里务农,在休息时将未燃尽的旱烟掉落草丛中将路边干枯的野草点燃,随着火势越来越大并蔓延到附近的山林里造成山林大火。案发后,孔某财拨打了110报警并向虹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点滴星火,可成大祸。森林大火虽然扑灭了,留下的教训却是深刻的,昔日的青翠欲滴如今已是满目疮痍,失火嫌疑人也面临无尽的悔恨和法律的制裁。
来源:铅山公安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