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人

  自己生活不如意了

  就将怒火撒向无辜的路人

  日前

  江西上饶一男子

  就因为心情郁闷报复社会

  将四名未成年人撞伤

  案件详情

  2020年9月20日15时许,上饶市弋阳县男子甘某翔向其父亲索要汽车钥匙去兜风,期间因心情郁闷,觉得生活没有意义,萌生开车撞人的想法。

  当日16时12分左右,甘某翔驾驶其父亲名下小型客车行驶至弋阳县某路段时,闯红灯并提速行驶、任意冲闯,与正常通过人行横道的受害人陈某亮、祝某明、胡某骏、黄某凯(四人均系未成年人)发生碰撞,造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的危害后果。

  事发后甘某翔驾驶小型客车逃离现场。

  2020年9月20日下午18时许,甘某翔在家人规劝下投案。经酒精测试,未查出乙醇成分,甘某翔交代了自己因心情郁闷产生撞人的行为。

  经鉴定,受害人陈某亮构成重伤二级;受害人祝某明、胡某骏、黄某凯三人伤情为轻微伤,且甘某翔对本案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认为

  本案是一起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被告人甘某翔因心情郁闷而危害公共安全、肆意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

  被告人甘某翔及其辩护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持异议,但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且向被害人陈某亮赔偿62000元,建议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

  最终,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甘某翔有期徒刑十年,并附带民事赔偿7万余元人民币。

  来源:弋阳县人民法院、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