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定南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定南金惠工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2020年12月14日,定南县公安局对外发布公告,已对定南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定南金惠工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要求与上述两家公司有借贷关系的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但截止目前,还有部分受害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加快案件侦办及诉讼进度,请尚未报案登记的受害人于2021年3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借据原件及复印件、相关银行交易明细等资料,到定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受害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同时,请广大受害人相互转告,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实施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诬告陷害等违法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登记地点:定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电话:0797-4297498

  定南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