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一审公开宣判一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分别判处被告人汪某、成某夫妻二人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
收缴违法所得117.2605万元,
并分别判处罚金10万元和2万元。
这是东乡区首例
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刑的案件!
窃喜!原来网络有财路?
汪某、成某夫妻二人曾在安徽一家网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过网络推广,并产生了以网络推广来非法牟利的念头。2019年7月,夫妻二人注册了某公司,置办了3台电脑和一些QQ账号。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夫妻二人在家中做网络推广,主推“黑五类”(棋牌、网赚、博彩、股票等)业务,通过QQ群发器将含“黑五类”的违法信息进行群发,以此吸引潜在客户,并在QQ上与意向客户联系和交流网络推广“黑五类”方法。
悔恨!为虎作伥落法网!
夫妻二人分别在多个QQ群内发送“黑五类”推广的违法信息,其中两个QQ群内成员分别有5928人、6086人。2020年6月3日凌晨,东乡区公安局多警种联合行动,对位于江南星辰小区9栋居民楼内的某工作室开展突袭,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汪某、成某夫妻二人,扣押涉案手机、电脑多台,并查明夫妻二人于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的半年期间,通过公司银行转账获取非法所得114.8023万元;其他渠道方式获取违法所得2.4582万元,获取违法所得总计为117.260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汪某、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仍帮助其在网络上推广违法信息广告,违法所得117.2605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院依据汪某、成某犯罪情节及涉案违法所得金额,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分别判处汪某、成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收缴违法所得117.2605万元,并分别判处罚金10万元和2万元。
来源:平安东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