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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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一女子从楼上抛下剪刀、菜刀

  因构成高空抛物罪被 判刑6个月

  并处 罚金2000元

  据悉

  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

  江西省的首例判决

  3月16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黄某高空抛物一案

  被告人黄某

  在租住房内与他人因琐事争吵

  对方手持菜刀以自残相要挟

  黄某借机抢下菜刀

  双方情绪平稳后

  趁对方去卫生间之际

  将菜刀、剪刀从阳台下窗户抛下

  菜刀、剪刀掉至一楼公共道路后被摔断

  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但结合其抛物的高度、抛掷物品的物理属性、掉落的公共区域位置、不特定人员出现的可能性等情节,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属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希望每个人都能提高安全意识

  做好防范措施

  拒绝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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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更多人注意吧!

  来源:南昌高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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