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他人的生命安全
南昌一女子从楼上抛下剪刀、菜刀
因构成高空抛物罪被 判刑6个月
并处 罚金2000元
据悉
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
江西省的首例判决
3月16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黄某高空抛物一案

被告人黄某
在租住房内与他人因琐事争吵
对方手持菜刀以自残相要挟
黄某借机抢下菜刀

双方情绪平稳后
趁对方去卫生间之际
将菜刀、剪刀从阳台下窗户抛下
菜刀、剪刀掉至一楼公共道路后被摔断
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但结合其抛物的高度、抛掷物品的物理属性、掉落的公共区域位置、不特定人员出现的可能性等情节,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属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希望每个人都能提高安全意识
做好防范措施
拒绝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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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更多人注意吧!
来源:南昌高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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