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被告人李某非法狩猎案

  判处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狩猎罪

  判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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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情 简 介

  2020年1月,被告人李某在乐安县某镇某村的山上放置几个捕猎铁夹,用于猎捕野生动物。李某于2020年1月17日上山查看猎获情况时,发现其放置的铁夹夹到了一头野山羊。次日,李某将该野山羊卖给陈某。陈某发现羊内脏没有清理干净予以拒绝收购。随后,李某将该野生羊拿回自己食用。

网络图网络图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自愿缴纳了生态修复费用,又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乐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