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
应该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
但是近日
铜鼓一名出租车司机
全然不顾乘客和自身安全
酒后“上岗”
结果被警察蜀黍抓了个正着
近日,铜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特巡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一次联合夜查行动。在执勤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出租车由汽车东站方向往铜鼓大桥方向行驶,接近执勤点时,出租车突然拐进路边绿化带中。
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发现出租车司机李某某呼气时有酒味,经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呼气酒精浓度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李某某被民警带至医院抽血,血样鉴定酒精浓度为139mg/100mL,确系醉酒驾驶。

据李某某的供述,当晚下班后,驾驶出租车去饭店和几个朋友吃饭时喝了酒,因为目的地离吃饭的地方不远,以为不会被查,所以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还是开了车。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属于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不但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而且将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此外,因李某某在道路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代价十分沉重。
夏季是饮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高发期,警方将不定时、不定点地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希望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希望大家能把这句话放在心里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尽君未醉,亦莫酒驾归
拒绝酒驾,生命无价!
来源:铜鼓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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