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抚州公安交警对近期5起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

  小车未确保安全撞飞电动车,负全责

  2021年6月4日8时18分,在抚州市高新四路与金鹏大道路口,一辆小车突然撞上前方一辆电动车,通过询问小车司机得知,事发前由于一时分神,没有注意前面的电动车,直接将电动车驾驶人撞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驾驶员全身多处擦伤,并无大碍。该起事故,小车驾驶人廖某因未确保安全行驶,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驾驶车辆通过时,驾驶人一定要注意观望,及时预判,鸣笛示警,减速慢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他却选择了逃逸

  2021年6月28日,在抚州市钟岭大道与金巢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将电动自行车剐蹭倒地后,并未下车查看,只是踩了一下刹车停顿一秒后,扬长而去。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电动车受损。     民警通过调取事发地的监控,最终确定了该车的号牌。随后,民警立即通知该车司机刘某前往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进行调查,在民警的询问下,刘某承认了其驾车发生事故后,由于心存侥幸便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      由于该起事故小车驾驶员刘某肇事逃逸,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

  分心驾驶撞倒行人

  7月1日6时45分许,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佛岭国际公园门楼处,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撞上门楼基墩,造成车辆、基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园区中队民警接到派警后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只见大门出口门楼基墩处,一辆无后车牌的纯电动汽车车头左前方与门楼基墩严重碰撞,民警询问肇事司机吴某得知:事发时正下着雨视线不佳,车辆行至公园门楼前方时,自己以为车辆右侧有障碍物,就向左打方向避让,一时紧张加上驾驶技术生疏,误将油门当成刹车,导致车辆加速直接撞上了门楼基墩。

  在现场核查登记司机吴某身份信息时,发现吴某只持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小型汽车的资格,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肇事司机吴某因无证驾驶、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乡村道路盲目超车,不慎引发事故

  7月2日,江西南城。一女子驾驶小车行驶至上塘镇东湖村路段时,因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被对向一辆货车迎面撞上拖至几分钟之后才停下,导致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驾驶人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无独有偶,就在7月3日,同样在上塘镇乡村路段,一男子驾驶小车在弯道上往大型搅拌车右侧超车,由于此时是货车驾驶人的盲区,无法看到右侧小车,两车发生剐蹭,导致事故发生。

  交警提醒,超车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确保安全超车条件,避免在行车条件差、道路狭窄、弯道和路况不明路段超车。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悔莫及!

  分心驾驶撞倒行人

  2021年6月29日19时50分,刘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由南丰县傩乡大道方向向环城北路行驶,驾驶至桔苑北路桔都小学路段时,撞倒同方向路边行人吴女士,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经事故民警调查,刘某驾车还戴着蓝牙耳机,因当时电话响了,分心之下,本来车速就快,电动车就撞倒了行人,刘某被认定为全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临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