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日,景德镇市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浮梁县鹅湖粮管所副所长杨广楼重复收取购粮客户车板前费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杨广楼在鹅湖粮管所分管销售出库工作期间,在明知浮梁县粮油收储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了购粮客户车板前费的情况下,未报公司批准,重复收取购粮客户车板前费共计26.77万元。2022年3月16日,杨广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江区城市管理局广告稽查队副队长余军执法“以罚代管”问题。2021年,余军在带队对豪德贸易广场二期6家违规设置门头广告的商户进行执法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先由商户进行限期整改,而是直接给予每户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后续也未按照规定对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及备案,执法不规范,简单“以罚代管”。2022年6月14日,余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2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有的重处罚轻管理,把罚款作为日常管理的主要手段。这些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侵犯了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了政商关系、损害了营商环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抓在手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层层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破除政策落实“中梗阻”,拧紧政商交往“安全阀”,营造风清气正“软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作风顽疾抓整治,加大对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精准执纪问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真正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瓷都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