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推动我县政治生态向上向好,现将吉水县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长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春节前,进士文化园项目管理承包商为感谢刘长根(文广新旅局分管领导)对其在拨付工程款项、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关照,共3次送给刘长根价值1.12万元烟酒。2022年4月,刘长根分两次向县廉政账户主动上缴违纪款共计1.12万元。2022年6月,刘长根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全域旅游推进中心副主任何春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前,何春生作为时任文广新旅局会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0.06万元国光超市购物卡,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为得到晋升提拔,何春生送给文广新旅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淑英三盒五谷杂粮食品和1万元中石化加油卡。2021年12月,何春生主动向县廉政账户上缴违纪款0.1万元。2022年6月,何春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双村镇综合执法大队队员许永章违规送礼问题。2017年至2021年期间,许永章为了维系和文广新旅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淑英的关系,多次违规给黄淑英送礼,价值共计1.119万元。2021年12月19日,许永章主动到县纪委监委如实交代其向黄淑英送礼等问题。2022年8月,许永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文峰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彭润根违规同城接待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文峰镇政府多次违规同城接待,违反市委《关于严格执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从政行为的通知》(吉发〔2015〕15号)文件要求。彭润根作为文峰镇政府分管后勤负责公务接待的领导,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1年12月,彭润根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黄桥镇大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负责人郭广裕私设“小金库”,违规吃喝问题。2020年上半年,经大桥村委会讨论,将大桥自然村耕地承包人违约金中的2万元转入大桥自然村开支,违规私设“小金库”,列支报销村委会1万多元的餐费票据。郭广裕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实际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郭广裕在此次违纪行为发生时仍处在上一个处分影响期,2021年12月,郭广裕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醪桥镇元石村支部委员邓祖电违规吃喝问题。2021年9月28日,邓祖电于当日中午到元石村村民家中接受吃请并饮酒,之后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被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发现。邓祖电在工作日期间饮酒,违反了市、县工作日不得饮酒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邓祖电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风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