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专项行动

  赣州警方再发悬赏通告

  重奖征集4种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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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养老诈骗线索

  为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赣州警方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诈违法犯罪。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的涉诈骗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虚假宣传、涉老旅游项目和艺术品经营、无资质医疗机构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乱象,依法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线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拐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辟线索来源,全力查找失踪被拐妇女儿童,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赣州警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

  公开征集线索包括:贩卖、收买、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犯罪线索;收养被拐卖或来历不明的儿童、疑似被拐卖妇女儿童、失踪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疑似被拐卖妇女儿童、身份不明妇女儿童相关线索;其他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线索。

  请失踪被拐妇女儿童的父母子女和疑似失踪被拐人员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免费采集DNA样本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参与拐卖妇女儿童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黑恶犯罪线索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赣州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对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进行奖励。举报线索包括:公安机关未掌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线索;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主要包括以下18类案件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2019年3月27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赣州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重点对以下涉毒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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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数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省公安厅)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査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八)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九)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罌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十)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一)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査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赣州警方始终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对各类违法犯罪的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请广大群众放心、大胆、如实举报

  举报方法

  1. 拨打110或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2. 发送举报线索至互联网邮箱:2273663447@qq.com;

  3. 来信举报。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赣州市公安局,邮编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