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九江12月8日电(通讯员 冷文芳)支书、村长召开会议协商骗取粮食补贴发放组长工资,自己二人“顺带”虚报三万。近日,经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了解,徐某是江西省武宁县澧溪镇某村支书,2008年至2009年他虚报水稻种植面积56.2亩,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3016.7元后无人发现。尝到甜头的他突发奇想,村里不是没有钱给组长们发工资吗,于是召集村长朱某及小组组长开会,提出通过虚报国家粮食补贴款用于发放组长工资,到会的人都表示同意。2010年至2014年,各组组长虚报粮食种植面积,用于折抵工资,而徐某、朱某也借机虚报粮食种植面积535.4亩,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26062.3元,徐某分得11845.1元,朱某分得14217.2元。

  鉴于二被告人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但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退缴了全部赃款,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