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获悉,近日,萍乡市、上饶市、吉安市、赣州市四个设区市发布一批领导干部人事任免信息。

  萍乡市人事任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敏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  

  文利华同志为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刘文萍同志为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肖志军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阳梅芳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杨磊同志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志江同志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伯民同志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敏同志的市工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文利华同志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向惠萍同志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上饶市人事任免

  经研究,决定任命:

  周全行同志为上饶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郑章根同志为上饶市防震减灾局调研员。

  黄璐宝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督查专员,免去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烨同志为上饶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文仙同志为上饶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颜国忠、徐卓、余斌同志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和忠同志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管华锋同志为上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齐培勇同志为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市老区贫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郑信平同志为上饶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志铭同志为上饶市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原职级管理)。

  免去:

  乐正林同志的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建同志的上饶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舒展同志的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敏华同志的上饶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汪世高同志的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蔡旭同志的上饶市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奇志同志的上饶市监察局正县级监察员职务;

  潘荣华同志的上饶市民政局调研员职务;

  姬凌同志的上饶市建设局调研员职务;

  刘先华同志的上饶市物价局调研员职务;

  刘隽同志的上饶市体育局调研员职务;

  张军同志的上饶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调研员职务;

  官晓明、洪健荣同志的上饶市科学技术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星同志的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占茂溪同志的上饶市粮食局副调研员职务;

  毛建华同志的上饶市农业局副调研员职务;

  顾星山、熊晓明同志的上饶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赵剑雄同志的上饶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徐李隆同志的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上官甫贵同志的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调研员职务;

  余达兴同志的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副调研员职务;

  潘忠庆同志的上饶市公路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高月娥同志的上饶市物资总公司副调研员职务;

  李海鹏同志的上饶市物价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武同志的上饶市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张光峄同志的上饶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陈武端同志的上饶方志敏纪念馆·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陈星同志的江西省婺源茶叶学校调研员职务;

  何宇昭同志的婺源博物馆副调研员职务。

  所涉副总经理的任职,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吉安市人事任免

  市政府任命:

  姜志明为井冈山管理局副局长,井冈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免去:

  曾和平的市粮食局副调研员职务。

  赣州市人事任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赖卫国同志任赣州市人民医院院长。

  凌发忠、陈和生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起计算。(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尹林春同志任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免去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中心、赣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爱平同志任赣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黄裕平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育成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黄智龙、肖锡平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雷军同志任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赣州市版权局)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廖彩华同志任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调研员;

  朱国清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调研员职务;

  曾宪海同志任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曾桥同志任赣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局(赣州市手工业合作联社、赣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局(赣州市手工业合作联社、赣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副调研员职务;

  邱吉生同志任赣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局(赣州市手工业合作联社、赣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副调研员;

  林朝阳同志任赣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慧敏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旭源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调研员;

  李兵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富江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泰生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免去其赣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严建锋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荣涛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王荣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

  李凌同志任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赣州市传染病医院、赣州市肝病医院、赣州市肺科医院)院长;

  朱柏州同志任赣州市果业局副局长(列温明生同志之前),免去其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伟雄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刘乐年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黄法同志的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绍芳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梁铁民同志的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春文同志的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赣州市传染病医院、赣州市肝病医院、赣州市肺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桂林同志的赣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远昌同志的赣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亮的赣州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建新、邓志昌同志的赣南科学院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谢衍忆同志的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调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