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全市干部作风建设专项巡察成果,深入推进全市干部作风建设,我市决定利用6-7月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工作。

  此次巡察旨在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干部作风“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巡察组将于6月中旬进驻,此次巡察不定巡察单位,巡察组将按照系统领域划分,巡察内容分为作风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和重点领域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具体为:被巡察领域相关单位党组织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全市作风建设问政问责工作部署会等精神和部署;是否结合本系统、本单位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执法监督等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作风建设中“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是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集中整治。

  同时,领导干部是否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发挥“头雁效应”。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深入抓、经常抓;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作风建设。派驻纪检组是否加强对驻在部门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问责等问题也纳入巡察范围。

  不仅如此,各巡察组还将针对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民生八个领域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集中巡察。

  针对深化改革领域,重点巡察在便民惠民、国企国资、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对外开放、生态文明、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领域改革中,是否存在党委深改组、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及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当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改革任务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或者部门利益至上,致使重点改革迟迟没有取得突破;改革落实的机制不完善,出台的改革举措停留在纸上,没有落到实处等问题。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巡察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彻底、不坚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对中央、省委环保督导组反馈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督促整改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监管缺失、执法不严、以罚代管,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问题。

  针对脱贫攻坚领域,重点巡察是否存在对脱贫攻坚摆位不前、重视不够;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工作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扶贫项目监管缺失,招投标不规范、管理混乱、存在质量缺陷;脱贫攻坚任务未按计划如期完成;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挤占、挪用、截留甚至贪污专项资金,以及借项目安排索要好处、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问题。

  针对营商环境领域,重点巡察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放管服”改革不坚决不到位,行政审批权力该下放的不下放、该承接的接不住、该管好的没管好,权力清单不详、实用性不强;审批事项“明进暗不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程序繁琐、效率低下,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吃拿卡要;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了解是否存在招商安商政策落实不到位、虚假招商、数据造假、重复签约、重签约轻落地等问题。

  针对重点项目建设领域,重点巡察是否存在“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意识不强,资金保障、机制保障、责任保障、服务保障不够;项目前期决策程序不到位,项目中期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后期监管考核不严格;推进不力,进展缓慢;认证不充分,建成项目未发挥应有效用等问题;领导挂点重大重点项目机制流于形式;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巡察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抓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问题。

  针对扫黑除恶领域,重点巡察是否存在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行业监督部门日常监督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等问题。

  针对民生领域,重点巡察是否存在教育、卫生、就业、涉农、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克扣挪用侵占私分民生资金,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力等问题。(刘洋 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