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为严肃纪律,形成威慑,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安源区安源镇城管中队队长姚建伟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问题。2017年12月31日,安源镇城管中队队长姚建伟、副队长文亮、干事高俊亮受某私营企业老板瞿某邀请,在秋收起义广场某餐厅用餐并到七星国际大酒店KTV唱歌娱乐,事后,姚建伟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退缴相关费用。2018年5月,姚建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文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俊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湘东区排上镇横塘村党支部书记胡惠栋违规操办生日酒宴问题。2016年11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2017年11月15日,胡惠栋三次违规操办生日酒宴,收取生日礼金,其中收取横塘村4户低保户礼金共计1000元。2018年5月,胡惠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退还相关人员。

  芦溪县城投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敖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敖剑先后4次收受三家管理服务企业的现金、礼品,共计14900元。2018年6月,敖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上缴财政。

  上栗县彭高镇安全办副主任胡田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胡田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自己及亲友的私车加油共计6401.17元,为社会车辆加油套取现金9469元。2018年4月,胡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