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近日,又有一批干部违纪被通报,一起来看!

抚州

  抚州 

  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胜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马胜生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共计人民币9.116万元。其中:2016年3月,马胜生在为其母亲去世治丧期间,收受下属、服务和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共计0.731万元;2017年夏天,马胜生一家在井冈山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0.6万元由服务对象支付。马胜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6月,马胜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临川区人民法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杨良发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他人差旅费问题。2016年8月,杨良发要求被告为其支付调查取证的差旅费4000元。2017年2月16日,杨良发在中午庭审结束后,违规接受原告代理人的宴请,餐费100余元。2018年9月,杨良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市房管局监察支队工人饶华思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饶华思利用单位公车油卡为自己的私车违规加油49次,金额12307.03元。2018年9月,饶华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萍乡

  近期,萍乡市纪委监委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龙博文、分院主任黄春林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龙博文、黄春林等一行6人在山西长治、河南洛阳等市妇幼医院考察,期间绕道平遥旅游,相关费用均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8月,龙博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

  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餐费支出共计657485元,菜单中有高档菜肴,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任后埠管理处处长姚培哲疏于管理,在双签双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姚培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白竺乡司机李旭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旭辉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他人私车加油13次,金额共计3310元。2018年4月,李旭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退回违规加油款。

  芦溪县南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彭菲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彭菲菲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购物卡,共计21000元,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高消费活动1次,消费金额3100元。彭菲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彭菲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职、降为科员,并收缴相关违纪款物。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魏江波违规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6年上半年,魏江波在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期间,违规以个协会员费的名义收取企业现金1.6万元,且未入局财务账,用于其个人开支。2018年8月,魏江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