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获悉,11月7日,也就是上周,赣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朱雄武的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赣州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上个月,赣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朱雄武(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赣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雄武简历

  朱雄武,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江西赣县人,大学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历任赣县公安局刑侦队侦查员、刑侦队副队长、刑侦队队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政委;2002年11月任石城县公安局局长;2005年4月任石城县政府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2007年12月任崇义县政府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2009年8月任崇义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3年10月任龙南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4年9月任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2014年10月任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2017年7月至今,任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