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廉洁抚州

  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雷建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崇仁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雷建荣简历:

  雷建荣,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江西临川人,大专文化,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2月—1994年12月在部队服役;

  1994年12月—1995年9月待分配;

  1995年9月—1995年12月乐安县公安局敖溪镇派出所职工;

  1995年12月—1999年5月乐安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职工;

  1999年5月—2005年11月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职工;

  2005年11月—2006年11月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试用期民警;

  2006年11月—2008年1月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科员;

  2008年1月—2011年12月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教导员;

  2011年12月—2016年12月乐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2016年12月—2018年6月乐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8年6月至今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城市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