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4月26日,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鸿辞去新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徐鸿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了解到,此前,徐鸿已任新余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公开资料显示,1968年出生的徐鸿是江西上饶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历任省委统战部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新余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等职。
徐鸿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军民融合、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医疗保障、政务信息与公开、政务服务管理、投融资平台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管委、市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市国资公司。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联系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新余中心支行、新余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新余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省煤监局赣中分局、省煤矿应急救援中心。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任命:
李大勇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 洋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艾彩霞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巍鹏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夏 添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林 扬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欧阳海燕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思良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润根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 敏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