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市军供站站长朱福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鹰潭市委批准,中共鹰潭市纪委、鹰潭市监委对鹰潭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市军供站站长朱福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福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朱福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鹰潭市委批准,中共鹰潭市纪委、鹰潭市监委决定给予朱福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朱福兴简历

  朱福兴,男,汉族,1962年11月生,江西余江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任江西省鹰潭市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0年4月,任江西省鹰潭市粮食局秘书、监察室副主任;

  1994年4月,任江西省鹰潭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3月,任江西省鹰潭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

  2000年9月,任江西省鹰潭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年12月,任江西省鹰潭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军供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