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黄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工作日午餐违规饮酒问题典型案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负责人涂建军工作日午餐饮酒并酒后驾车问题。2018年10月16日13时,涂建军驾驶机动车途经老车站广场时被县交通警察大队检查,经检测属酒后驾驶。县交通警察大队对其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2019年4月,县纪委给予涂建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宜黄县供电分公司黄陂运维班班长杨若彬工作日午餐饮酒并酒后驾车问题。2018年9月7日13时39分,杨若彬驾驶机动车至里塔—崇仁39公里处被县交通警察大队检查,经检测属酒后驾驶,县交通警察大队对其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2019年6月,县纪委给予杨若彬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旗帜鲜明治陋习、铁腕执纪树新风的信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宜黄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