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新余市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新余市农业农村局正县级干部付兵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付兵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2014年10月和2015年11月,付兵两次外出学习考察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2019年6月,付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余市渝水区文化馆原馆长肖新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1月至2017年,肖新华以各种名义,多次违规为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26800元。2019年1月,肖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余市分宜县交通局主任科员刘茶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2018年9月,刘茶云在参加全国城建培训中心业务培训班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食宿和旅游安排。2019年6月,刘茶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兽医站廖小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9年3月,廖小平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傅某的吃请,违规为傅某提供业务便利,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8月,廖小平受到记过处分。
▌5。市残联司机简敏华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至2017年,简敏华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4983元。 2019年7月,简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新余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