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10月9日至10日,宜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决定任命:
夏红色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江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谢俊忠的宜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决定任命:
徐才华为宜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谢俊忠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免去:
聂勉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