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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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至10日,宜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决定任命:

  夏红色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江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谢俊忠的宜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决定任命:

  徐才华为宜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谢俊忠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免去:

  聂勉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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