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据“廉洁抚州”消息,12月11日,抚州市纪委监委运用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原副调研员戴国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

  会上通报了相关案情,并且宣读了关于戴国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和忏悔书。

  公开信息显示,戴国华出生于1962年6月,长期在国土资源系统任职。 历任抚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地矿科科长、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等职。

  2016年,担任抚州市原国土资源局(抚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副调研员,出任副县级干部,2019年5月至今,任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直至8月落马。

  据“廉洁江西”8月16日消息: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戴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注意到,在警示教育大会上,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苏建国代表局党组从理想信念丧失、个人私欲膨胀、权力观念错位、漠视党纪国法、监督约束缺位等5个方面剖析了戴国华案件的教训。

  会议要求,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汲取戴国华案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杜绝不正之风,摒除侥幸心理,做到依法依规用权。

  据悉,下一步,抚州市纪委监委将督促自然资源局党组结合戴国华严重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相关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并将采取适当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戴国华简历

  戴国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江西临川人,大学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2月至1995年8月,部队服役;

  1995年8月至2000年2月,抚州地区土管局科员;

  2000年2月至2007年6月,抚州地区土管局人秘科副科长;

  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科长;

  2008年4月至2015年7月,抚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抚州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

  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抚州市国土资源局(抚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副调研员;

  2019年5月,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

  记者:李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