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通报了多起违纪违法问题

  有的在疫情防控期间

  带头聚众赌博

  有的私下买卖土地,兴建房屋

  还有一名局长被免职

  兴国:通报1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纪典型问题

  兴莲乡忠山村党支部书记曾宪华在疫情防控期间带头聚众赌博的问题。经查,曾宪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现本村村民聚集赌博,非但没有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予以制止,反而于2020年1月27日、1月31日、2月7日参与聚众赌博,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疫情传播风险隐患。2020年3月3日,兴国县纪委给予曾宪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定南:通报1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经查,曾世明担任县工信局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未正确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作风不实、推进不力,致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滞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执行小区临时管控政策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打折扣,致使其单位责任区的管控工作摸排不实、管理不严、换证不及时,存在严重风险隐患。此外,调查还发现县工信局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曾世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25日,经定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曾世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给予免职处理。

  大余:通报1起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不力问题

  经查,在县委、县政府三令五申强调森林防火的情况下,青龙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禁火令不力、森林防火宣传不深入、日常巡查检查不严密,导致青龙村一村民在2月22日上午10点多仍在野外烧田坎草,并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达20余亩,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对青龙镇党委、政府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青龙镇政府干部叶茂、青龙村党支部书记刘正龙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并责成该镇党委书记连邦富、镇长陈云勤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崇义:通报1起退休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下买卖土地,兴建房屋问题

  经查,1994年,崇义县城建局规划股原股长王家良(2003年10月退休)以5000元的价格私下从横水镇上营村村民骆某处购得房屋及余坪,总面积约245平方米。2008年,王家良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和建设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私下买卖的土地上私自兴建140平方米的房屋。崇义县纪委监委在办理该案时及时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和城市管理局下发《监察建议书》。2019年11月14日,该县自然资源局对王家良作出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13813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2日,县城管局对王家良作出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建筑,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近日,经崇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家良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1

  宜黄县棠阴镇敬老院原院长李辉雄虚增套取、截留挪用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李辉雄(2018年退休)在担任棠阴镇敬老院院长期间,通过虚增每日“日常生活购物报销单”支出的方式,套取敬老院集中供养费共计64831元;截留2014年至2017年上级部门春节走访慰问金共计13000元,均用于账外支出。2020年1月,李辉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套取截留的资金已追缴。

  2

  金溪县浒湾镇浒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乐国林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至2018年,乐国林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姐姐乐某和儿媳吁某纳入低保,致使乐某、吁某分别违规领取低保救助资金6210元、3621元。2019年12月,乐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领取资金已追缴。

  3

  崇仁县许坊乡许坊村王泥烫村小组组长苏求良侵占集体资源谋取私利问题。2019年8月,苏求良在未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擅自与移动公司签订合同,将村小组集体土地209平方米出租给移动公司用于建造信号塔,个人违规收取租金8000元,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苏求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赣州纪检监察网、廉洁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