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新余市渝水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免钟冬明等同志的职务。

  钟冬明同志任渝水区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主任;

  章方根同志任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建军同志任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邹兆菀同志任新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姚敏同志任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谢君同志任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坊分局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付利华同志任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良山分局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免去邹放同志的渝水区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磊同志的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林同志的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葛同志的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纪墨晗同志的渝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华龙同志的渝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国辉同志的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坊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文娟同志的通洲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来源: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