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清廉守正,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上饶市歌舞话剧团团长张培园、党支部书记汪祖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9年6月,市歌舞话剧团召开班子会违规决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年7月,经张培园和汪祖光签批同意,市歌舞话剧团违规向8名工作人员一次性发放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公务交通补贴共计102000元,其中,张培园和汪祖光各领取21600元。2020年6月,张培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汪祖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领费用已退还单位。

  02

  铅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原院长李森高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李森高在铅山县人民法院任职期间,长期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本人的私家车加油,共计17272元。李森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李森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3

  广丰区人民法院原政治部负责人郑武违规操办乔迁宴席问题。

  2020年5月,郑武分两次在其居住小区地下车库举办乔迁宴席,并违规收受区人民法院28名下属礼金共计12540元。郑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给予郑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并调离区人民法院。

  04

  横峰县人防办原党组书记、原主任王建松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王建松在横峰县人防办任职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某房地产项目股东礼金5000元、五粮液白酒2瓶、金圣青花瓷香烟4条。2020年7月,王建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05

  鄱阳县金盘岭镇集镇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陈勇泉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2018年8月至10月,陈勇泉先后三次安排其朋友在金盘岭镇政府食堂用餐,相关吃请费用共计1538元由集镇居委会支付。2020年7月,陈勇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广丰区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现将广丰区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区文化馆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8年,区文化馆通过虚增送戏下乡演出车辆承租天数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开支,区文化馆馆长蒋日豪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蒋日豪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公安局毛村派出所所长林传意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区公安局毛村派出所所长林传意私自使用警车专用油卡为其私车进行加油。2020年8月,林传意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铅山县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铅山县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新滩乡二级主任科员叶武全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经查,新滩乡二级主任科员叶武全、丁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9年11月12日晚在河口镇某饭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杨某某的宴请,同席的还有新滩乡水利员江海舟、新滩乡执法队员江光胜、徐金龙等人。2020年4月,叶武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海舟、江光胜、徐金龙三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县看守所原教导员赖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经查, 赖强任铅山县看守所教导员期间,于2015年至2018年9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曾经管理对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亲友所赠礼品合计7344.4元。同时,赖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3月,赖强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3。河口镇玉石村党支部书记丁敏飞等人违规吃喝问题。经查,丁敏飞任河口镇玉石村党支部书记、欧阳宏龙任河口镇玉石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玉石村村“两委”于2017-2018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村公务接待中违规用烟酒共计24500元,丁敏飞与欧阳宏龙负直接责任。2020年1月,丁敏飞、欧阳宏龙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年县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清风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齐埠乡左畲村党支部书记龙宏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龙宏谋在担任左畲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期间,违规收受左畲村委会齐坊村至杨木村路段路面硬化项目(合同建设1100米,实际建设700米)承包人齐建军中华香烟2条,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该项目验收提供帮助,致使齐建军违规多获得400米项目资金4.73万元。2020年3月20日,龙宏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项目资金4.73万元已收缴至县纪委。

  2。苏桥乡坂民村委会原主任张余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7年,张余生担任苏桥乡坂民村委会主任挂点坂上村小组期间,坂上村小组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用于日常招待,共计5.6万余元,其中张余生本人直接参与坂上村小组烟酒招待的金额共计7703元。2019年12月13日张余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上饶清风、廉政广丰、正风铅山、清风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