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广信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柯书斌违规操办酒宴收受礼金问题。柯书斌在未向区纪委等部门报备操办乔迁酒宴的情况下,于2018年1月27日晚上和1月28日中午,分两次在爱丁堡酒店操办乔迁酒宴共24桌酒席。期间,收受部分管理服务对象每人300元至600元不等的礼金共计12300元。2020年1月,柯书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茶亭镇徐坞村原村主任王荣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时任徐坞村村委会主任王荣兵违规购买烟制品共计5598元,用于村级工作接待。2020年9月,王荣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横峰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横峰县看守所原所长徐林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9月,横峰县看守所私设“小金库”,累计违规发放津补贴544400元(已上缴),其本人违规领取津补贴59200元,违规报销手机话费27900元,徐林元作为时任横峰县看守所所长,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徐林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27日,经研究决定,给予徐林元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横峰县港边乡中心小学原校长余顺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余顺财在担任港边乡中心小学校长期间,于2018年、2019年元旦放假前,先后两次组织教师和各完小校长聚餐饮酒。两次聚餐费分别以食堂购买食用油、学校房屋维修费的名义共报销5759.88元(已上缴)。2020年7月21日,经县教体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顺财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