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近日,江西抚州、宜春两地通过一批人事调整。具体如下:
抚州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熊瑞进同志为抚州市廖坊水利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丁武安同志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艾中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永尧同志为抚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方水根同志为抚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小东同志为抚州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凤辉同志任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君同志的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洪宇同志的抚州市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廖金平同志的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傅家科同志的抚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朱剑同志的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宜春市
政协宜春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宋小文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四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甘国林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阎羡白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四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晓波同志的政协宜春市第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万文同志的政协宜春市第四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余钢同志的政协宜春市第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