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抚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规吃喝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抚州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吃喝问题。 这3起问题分别是:

  金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金林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2021年2月5日,李金林应邀与县林业局浒湾工作站站长李军、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陈建奎等人一起吃午饭,席间除李军外,其他人员均饮用了白酒,餐费由李军支付。2021年2月10日,李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黎川县日峰镇二级主任科员周春生值班饮酒问题。 2021年1月13日,周春生在明知自己值晚班的情况下,在吃晚饭时仍然饮酒,饭后返回单位值班。2021年2月9日,周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昌县甘竹镇大嵊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木忠违规提供酒水问题。 2021年1月16日,大嵊村党支部召开工作会议,会后安排了工作餐3桌。陈木忠擅自在工作餐上提供了3瓶白酒,致使部分参会人员饮酒。2021年1月27日,陈木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工作日中餐饮酒,有的值班期间饮酒,有的工作餐违规提供酒水,这些问题反映出在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组织告诫置若罔闻,对触碰纪律红线仍心存侥幸。对上述人员予以全市通报,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坚决纠治“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记作出的廉洁自律承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

  通报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以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抓紧抓牢本地区本单位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敢于较真、注重日常,在问题未发生之时、苗头倾向之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让小问题坐大。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行动作无声号令、以身教作执行榜样,不断引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持续擦亮“金色名片”。 (抚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