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龚海生同志为吉安市水利局局长;  

  匡仁栋同志为吉安市扶贫办公室主任;  

  邓志华同志为吉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匡仁栋同志的吉安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巴庚明同志的吉安市扶贫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伙生同志的吉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上饶市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胡仲仪,男,1964年8月出生,江西鄱阳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鄱阳县委常委,拟任县(市、区)人大正职;

  江伟诠,男,1980年10月出生,江西余干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拟任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县级领导职务;

  郭  燕,女,1975年12月出生,江西上饶信州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直单位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职务。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制度。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来信来电向上饶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0793-12380

  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上饶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334000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4日

  抚州市

  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慷同志为抚州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主任;

  李凌同志为抚州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主任,免去其抚州市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吕舸同志为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抚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敏同志(女)为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抚州市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徐相生同志为抚州市道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免去其抚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职务;

  黄志辉同志为抚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抚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刚同志为抚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免去其抚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陈华元同志为抚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抚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吴素辉同志(女)为抚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王国荣同志的抚州市公路局局长职务;

  祝友清同志的抚州市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危转安同志的抚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1年5月11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吉安市人大新闻网、上饶先锋、抚州市人民政府